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子开开锁公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女子开开锁公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迷糊女子忘带钥匙又记错家门,大白天带开锁匠强开邻居门,你怎么看?
您好,我是为了希望去奋斗,就此事我来谈谈我的看法:
事发原因为住7号楼的女士回家忘带钥匙,不得已找来开锁匠将门打开,打开后发现开错门了,开的是8号楼的大门,随后开锁匠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通知8号楼的业主,业主回家了解情况后,原谅了该女子,因未损坏锁体,也未造成经济损失,民警批评教育女子后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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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件事来看:
1、女子太粗心。
首先出门忘带钥匙(顺带提醒各位看官,出门前确认“身”“手”“钥”“钱”有没有带齐),还稀里糊涂的跑错楼,将别人的房子误认为是自己的房子,说明女子平时行事粗细大意,应改正,好在被强行开锁的业主善良,要是碰到讹你的你也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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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锁匠未按章办事。
根据上门开锁流程规定,开门需要提供租赁协议或者产权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如遇协议或者产权证锁在屋内,须由邻居或者物业签字后方可开启。因此,开锁匠并未按章行事,在今后的开锁生涯中需谨记规章制度,但是还好,在知道开错门的情况下主动报警,保证他人的财产安全,这一点是可取的。
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如有错误之处望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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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女子买房28年未入住,被陌生人“撬锁”霸占的问题?
1,合同真实性和收款收据的真实性有待核实。
3,实际居住的占有***利是否合法的需要核实,比如一房多卖的情况,那占有的权利优先保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子开开锁公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子开开锁公司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