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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大学生被诱骗至勐海县遭谋杀,洪某为何对同居女友下此毒手?
一个人要对自己的女朋友下这种毒手,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猜测是男方不经意的把其父亲的***!***事情暴露给了女方,甚至还有比***更可怕的事情,当两个人发生矛盾后,男方感到害怕了,怕两个人结束恋情后,女方把其父亲的事情抖了出去。
第一是性格原因,这个男人性格绝对不是温和的人,第二能痛下毒手,而且是伙同,这里边信息量很大,首先应该是这位女性知晓了她的神秘男友一些隐藏的秘密,而且这些秘密会让这个神秘男友或者说以及他背后的伙伴万劫不复,所以才会有同伙作案,凶手中里必然有一个对案发地极其了解,案发地在边境附近,时常出现偷渡,***的影子,我个人猜测这位神秘男友可能沾染了毒品,以至于被这位女友知晓,所以他也可以说他们非要灭口才能心安
首先感谢邀答。
本文的观点,洪某对同居的女友下此毒手,主要还是因爱成仇,并不存在其他的原因。
两个人很偶然的在地铁上相识后,就一见钟情开始了交往,双方的家庭背景,社会关系,性格脾气等各方面,二人都一无所知互相不了解,二人同居生活到一起后,慢慢的开始产生了矛盾,三日一吵,五日一闹,最后发展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最后一次争吵可能很严重,于是李某某赌气离家出走,飞往了西双版纳,洪某可能已经气得昏了头,通过哄骗的方式,得知了李某某到了勐海县后,于是就找到了曹某某和张某某,到了勐海县后,将李某某诱骗到了勐海县城郊的山林里,***了李某某。
如果李某某真的想离开洪某,跑到了西双版纳,洪某即使本事再大,也不可能知道李某某去了哪里,只能说,李某某到了勐海县后,告诉了洪某自己住在哪里后,洪某才派去了曹某某和张某某。
这个案子,就是一个简单的因情***案,里面不太可能存在别的原因,洪某***的动机很简单,李某某想离开他,因此洪某才动了杀机,至于别的原因,本文观点不太认同。
如果洪某真的从事一些秘密的事情,这种秘密事情根本就不可能让李某某一个女人知道,这类事情都会瞒着父母,又怎么可能会让认识不到一年的女友李某某知道,二人更不可能因为洪某某所做的这些秘密事情而吵架,而且还吵了半年架,如果真有天大的秘密,不要说吵架半年,只要吵架两三回,洪某预感到了李某某要泄密的危险后,就会立刻将李某某灭口,而不是还要等到7月9日,才下此毒手,所以,二人吵架不是因为洪某有什么秘密,就是两个人感情有了危机。
总之,李某月被害一案,本文观点认为,是因为二人感情矛盾问题,而让洪某铤而走险,谋害了李某某,并不存在其他别的原因。
不敢想象爱情这么经不起人性的考验?
多么青春靓丽的漂亮女学生却因交友不慎丢了性命,太可惜了,男友凶手太残忍,畜牲不如。
这绝对是一起有预谋的案件,可怜被害者在临死前还住在和男友同居的“家里”,太单纯善良的一个姑娘。估计直到去云南的路上也是带着憧憬去的,目标应该是找男友或者替男友做事。
为何这样说呢?一个在校大学生为什么一人行色匆匆去往一个陌生地方,而且时间上安排的那么紧凑?
答案只有一个,就像电视剧中演的桥段,有一个她非常在乎的男人在那边等着他,或者男友让她帮忙做什么事。,只有这样,女孩才会一刻不停的来到云南勐海县。
女孩到来之后前来接她的刚好还是江苏同乡,这让身处异地的李某月对眼前两位同乡深信不疑,甚至在晚上九点多敢跟着两个同乡陌生人走动。
从这点可以看出女孩得是多大的心,多在乎男友,才会在过安检时候没有起疑心,这点就为她以后遇害埋下隐患。
据说女孩(李某月)的男友洪某在女孩遇害后,还能若无其事陪同女孩的父母去公安局办案,说明他***女友前,已经做了详细周密的***,早就做好心理准备。
洪某为何要千里诱骗***女友呢?
十有八九是女友发现了三个人的严重违法行为,例如购买毒品或***,也有可能***集团也有参与其中,比如说让他们三人背个命案再来参与***(像不像电影情节?)!希望早日看到警方的调查结果。
90年代都发生过哪些大案?
导读
有时候看似机缘巧合的偶遇,实则是精心谋划的安排。本案讲述的是一男两女诱骗一对姐妹外出***购时***对方并抢走财物的残忍案件。
1988年9月6日,荆门市公安局接到一名男子的报警,在该市207国道旁边的一处池塘发现碎尸!
警方立即赶到现场侦查,发现碎尸总共装在三个麻袋中,经检验,一共是两具女人的尸体,并且都没有发现头颅。
没有头颅,就无法快速获取死者信息。
法医对尸体进行一番处理,终于得出死者的基本信息:第一具女尸,身材矮小的60岁妇女,身上携带着一张汽车票。
第二具女尸,身材肥胖的40岁妇女,身上携带着船票、粮票、电报纸等物。根据两名死者较为考究的衣着和电报纸上的信息,可以判定二人是做布匹买卖的商人。
两天后,开往南昌的火车上发现了一个客人遗留的麻袋,列车工作人员打开一看,竟是两颗血淋淋的人头!
南昌市公安局立即奔赴现场提取线索,法医也对两颗头颅进行相关鉴定:死者已经死去5天了,一名死者是头部受创而死,另一名是大脑窒息而亡。
1996年1月19日,南京大学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的被切割成2000多块,是由一名环卫工人最先发现,警方也在第一时间进行大规模的搜查,但由于缺少很多关键性线索,这起案件至今还没有被侦破。
1996年1月19日,下了一夜的大雪之后,环卫工人在南京大学附近的华侨路进行打扫,忽然环卫工人在垃圾桶附近发现了一个崭新的提包,打开提包之后,发现里面是码放整齐的肉片,环卫工人以为是附近餐馆丢弃的猪肉,便将这一提包肉片带回了家中。
环卫工人回家之后,便将提包里的肉片拿在水盆中进行清洗,洗着洗着环卫工人忽然发现了三根手指,这个发现让环卫工人吓了一跳,也瞬间明白这提包里的肉片绝对不是猪肉了,所以环卫工人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
由于当时还没有dan检验技术,法医只能凭借着经验,根据尸块上的体貌特征以及肌肉纤维等组织确认了死者是女性。后来最终确定了提包里的肉片是来自南京大学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的,随后又在南京城的多个地方相继发现了装有刁爱青遗体的提包。
对于这起案件,警方高度重视,大学附近的所有居民都被询问,但是在警方大规模调查三个月之后,依然没有得到有用的线索。
刁爱青是一个不到20岁的女孩,1996年刚上大学一年级,全家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她的身上,但没成想会发生这样的意外。
据参与调查这起案件的一个法医说:刁爱青案件的凶手非常的变态,整个尸体是被切割成2000多片,大小均匀,码放整齐的装在提包里,并且尸体的头颅和内脏还有煮过的痕迹。虽然这起案件已经过去20多年,但调查还在继续,希望有朝一日能够抓到凶手。
四川一公司开出千万年薪,欲签约广西偷电瓶车的周姓男子,你怎么看待这件奇葩事?
世风日下,道德沦丧!其实分两种情况,但是目的只有一种,第一是一个穷公司,靠吹牛逼,吸引流量,第二有钱的公司,但是不作为,毫无底线的那种,这种公司也不是什么正当人做的,为了赚钱,自己祖宗十八代的坟头都敢挖的
我看不明白。一个公司拿臭味当招揽生意的手段。那也太高看民众智商了。自己都不要脸了。商品那就更不要脸。要想逆风臭千里,那是不可能的。小偷和强盗勾结在一起那只能创造出强盗逻辑。偷不到手开抢。抢不到手,打劫。合流一起抢劫。抢劫公司开业。成绩一定港肛腚。小结一下,
臭味相投罡杠红。
仙气冲天逆风行。
罪恶交战良心坏,
何原豆腐不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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