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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张贴开锁公司电话号码的人乘人不备,往门锁芯里挤101胶,这种查出之后他应负刑事责任吗?遇到这种事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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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根据楼主描述,如果有证据确凿,构成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一,根据损坏物品的价值,如果超过五千元,涉嫌刑事犯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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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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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损坏的物品价值五千元以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第四十九条 盗窃、***、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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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种行为不应负刑事责任,应当负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

2、往门锁里挤胶,目的是让居民给开锁公司打电话,开锁公司***装不知情,收取维修费用。这种行为属于故意损坏他们财物行为、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达不到五千元以上的,构不故意毁坏财物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对于构不成刑事犯罪的行为,警方可以给予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住户发现这种行为后,应当及时报警,由警方进行调查处理。在警方对他们进行治安处罚的同时,住户还可以要求他们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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