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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摔手机***的后续怎么样了?
这样蛮不讲理的泼妇,被抓起来都是小事,一定要赔偿他人损失。
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个中年妇女就是破坏他人财产。本来捡了手机交给警察,这是小孩子都懂的道理,可是这个泼妇不懂,你捡的不是一分钱,而是几千块钱的手机,而且这个手机是有主人的,并不是谁捡到就是谁的,这是没有素质的体现。
宁波这个中年妇女,就做了一次流氓。捡到人家的手机,就当成自己的。也不关机,就等着失主来,失主来了,竟然问人家要1000块钱的感谢费,最后失主觉得不值得,愿意给500块钱,没想到,这个中年妇女竟然看不上,直接把手机砸烂了。这是多么可恶的啊。这样的人品质这么差,真是丢人啊。
捡了别人的东西,人家都已经给你感谢了,买了一箱杨梅也值一百多块钱。加上500块,都六百多了,可是这个大妈竟然不同意。当着面把手机砸烂还振振有词,不给我钱,我就砸烂,看你把我怎么样。
这一看就是一个流氓地痞型的妇女,完全没有法律常识。你捡的东西是有主人的,你没有权利损害捡来的东西,这是违法的。
小孩子的儿歌都唱过: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他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个大妈竟然连孩子都不如。真是可悲啊。这样的人需要对其再教育。我想他们的家人也一定为他感到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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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责大妈我亦行,还个手机惊天地;
默默用它无人管,欲还闹剧众怒犯。
一言一语情绪升,打骂报警事闹大。
谁把***完整录,上网引来群攻击。
自古庸俗没底线,我等总把好占尽;
耻笑她人恶劣行,何时自省我身坏。
这个宁波大妈真有那么坏吗?在争论过程中,小姑娘又是怎样***到她了,让她加码才愿意还手机。相信,警方让小事化了,不会公布更细致的细节了。
得饶人处且饶人呀!
单凭网络的描述,就好像一个大妈拿着人家好东西去敲诈一样。
真的,很为这个宁波大妈感到羞耻的,我们常教导孩子,捡到别人东西要归还,不能据为己有,我不知道这大妈这样的行为,她平时是怎么教育下一代的,也不知道哪一天她丢东西了,她要拿多少钱给捡到的人赎回?真的对她这种捡到就是自己的行为感到气愤。不过好在这件事情经过网络曝光,让这个宁波大妈的行为受到广大网友的谴责,并惊动了警方,现在海曙警方已经介入调查了。相信这个宁波大妈会为她摔手机这一可耻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的。
虽然这位宁波大妈是捡到了小徐手机,如果她不承认捡到,或者直接关机,不接电话,小徐想要找回手机就很困难。毕竟现在手机对于我们来说非常的重要,手机支付绑定了很多的软件,一旦丢失,真的是比较麻烦的事情。所以大妈承认捡到手机,小徐应该是很感激的,而且小徐也带上了杨梅前去协商感谢,谁知道大妈一开口就要2000元的感谢费,真不知道她当时是个怎样扭曲的心里。2000元!在市面上都能买到一部性能不错的新手机了,这狮子之口开得还真不是一般的大呢,简直就是乘人之危嘛。
不过当时小徐她们想要拿回手机心切,不停的和这个大妈协商,最后都愿意出500元拿回手机,毕竟小徐才是刚踏入社会工作的年轻人,没有什么钱,但大妈还是不乐意,必须得1000元,不然不还。小徐在万般无奈和气愤下才选择报警的,这倒好大妈彻底怒了,直接把手机高高举起***摔在地上,小徐她们连忙捡起慌乱的逃开了,这个极品大妈不仅不对自己的恶劣行为感到羞耻,还在后面骂骂咧咧的追了一段,想要打小徐她们,哎,真是很无语!
事后小徐自己花300元钱修理了手机,虽然这件事情经过网络的发酵,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并介入调查,律师也认为这个大妈这种行为,已经是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但小徐觉得不想再追究这个大妈的责任,只望大家以后碰到类似***时能有更好的解决方法。
现在有的老师怎么了?有拦高铁的,有捡手机不还的,一个个还振振有词。亲耳听过一老师对另一个老师说“这种笨一点的学生就不要去管他了,随他去”;也亲眼看见过老师在超市因为不肯付一毛钱和收银员吵起来的。真的是“就怕流氓有文化”。
宁波摔手机***最近在网络上非常火爆,究其原因,主要那位大妈的做法已经碰触了国人的道德底线,引起大家的声讨!
我于6月23日晚10点左右就该***发布了一篇问答,没想到一夜之间阅读量就达到上百万,评论区的评论也达上千条,在评论区有网友居然扒出了这位大妈的老底,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某校初中教数学的老师张某某,包括家庭地址、电话等一应俱全,摔手机***一下子把教师这个职业又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辟谣
躺着也中枪的古林镇中学于6月24日晚发布了辟谣声明:
这两天的谣言对该校的张利芳老师肯定造成了不小的困扰和伤害,更是影响到了他的正常生活,希望大家理智对待,对谣言***取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态度。
受舆论的影响,目前当地警方也介入调查中,希望这位大妈正视自己的违法行为,对自己无知造成她人财物的损失进行积极赔偿以获得失主的谅解!毕竟态度决定着事态的发展。
反思
当我们自己丢手机也遇到狮子大开口的拾得者,怎样做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呢?如果属于民事***,警方不介入,对方拒绝归还,又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无法走法律途径,难道动用武力抢回来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吗?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大家从小也是听着“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人民警察叔叔手里边”的歌长大的,捡到东西还给失主自然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该***舆论发酵迅速,就是突破了大多数人的道德底线。谁都有不小心丢失物品的时候,这样的事和大家生活息息相关,虽然有很多人捡到别人东西,历尽千辛万苦找到失主不求回报,带给人们温暖和感动,但是还是有小部分人借机敲诈勒索,显现出贪婪的嘴脸。
通过该***,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道德规范上都应该给大众以警示,净化社会环境,提高社会风气!
宁波一骑车人撞死他人后逃逸,单车公司担主责,赔偿10多万,你怎么看?
说实话,共享单车公司确实应该负一定的责任,但是将其判定为主要责任感觉还是有一些不妥。
去年七月的时候,在宁波的姜山镇发生了一起让人痛心的交通事故,其中一人死亡,而另外的肇事者却逃之夭夭。不过,这起事故,却因为牵扯到共享单车,却显得有些特殊。
共享单车肯定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因为发生事故的共享单车在这之前就是存在问题的,然而报修的这一个多月以来却一直没有被单车公司拿回去维修,更没有暂停这个车辆的使用,由此可见共享单车公司在安全的防护上完全没有做好相关的工作。
至于那个破坏单车的史某,让他赔偿一部分金额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吃饱了饭没事做就故意去损坏共享单车,还有可能间接导致了这一次的事故,判他承担一部分的责任也是没毛病。
然而,本案中最重要的人物,就是那个肇事逃亡的人一直没有找到,这才是应该付主要责任的人。而且光从新闻中,并不能看出是共享单车没有维修的原因导致了这一次的事故,所以说按道理共享单车公司是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的。不过这个肇事者一直找不到,不得不***用调解而不是***判决的形式,这也算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吧。
小黄车不是我说,真是垃圾中的***,一点科技含量都没,我们这有个人撞上了随便停放的摩拜,我在想还好是摩拜,一查记录,肯定可以找到谁放在这的,追究乱停乱放的人,如果是小黄车,那人冤死了,你连谁都找不到,一个类似互联网公司,生产的自行车还是200年前的科技含量,也真是无敌了
共享单车骑行中造成事故后的赔偿问题。
本案中,共享单车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共享单车公司与骑车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应当认定为租赁合同关系。骑车人使用时扫码开锁,使用后锁车还车,其过程符合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因此,应当认定双方成立租赁合同关系。
2、骑车人骑车时发生事故,与受害人之间成立侵权法律关系。共享单车在骑行过程中发生事故,不能认定为交通事故。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这里的车辆应当是指机动车而非指非机动车。
3、共享单车公司与受害人之间没有法律关系,除非有证据证明,事故的发生系共享单车自身故障造成的,如刹车不灵、轮胎脱落等。
4、本案没有证据证明共享单车公司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从题目描述的过程来看,没有看到共享单车公司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虽然警方调查时发现该单车曾有报修记录,但是,其所存在的故障是否与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没有证据证明。
5、最后使用者史某是否就是本次事故的肇事者。从后台记录来看,最后骑行人是史某,但是,史某是否就是本次事故的肇事者,报道中没有提到更多的证据,因此,这里无法得出确切的结论。
6、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不失为一个妥当的处理方式。据报道,经原被告、***各方多次沟通和协调,三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并签署调解协议,由共享单车公司以人道主义慰问金形式支付原告10余万元,史某给付6000元。对于死者家属,该结果也算是一个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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